四川深化政府改革:减行政审批 建三级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06.10.2014  12:26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就合理构建政府职能体系,以及深化政府机构、行政审批制度、财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做出重要部署,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把职能转变作为政府改革核心,努力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关键举措。

  理顺权责是政府改革的首要一步。合理构建政府职能体系,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省委《决定》提出,加强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功能,健全以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金融、产业、价格等政策为支撑的调节体系,改善经济调节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这就要求省、市、县各级政府在“抓经济”的过程中,着力于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市场化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作用,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这就要求政府把该管的更好地管起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有效执行。

  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同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职能不转变,机构改革也达不到目的。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强政府管理服务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当前,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就要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等领域损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相应的,政府机构改革要围绕职能转变,优化组织结构,合理调整机构设置、职能设置、工作流程,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推动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

  省委《决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明确要加快完成省以下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省与市、县事权范围,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是按照中央的改革精神,正确把握省、市(州)、县(区、市)政府事权与最终财力(包括自主财力和转移支付)的关系,以事权合理划分财力配置,调整优化税收划分,理顺政府间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上,我省的改革措施,一方面是从省情实际出发,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进专项资金整合,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确保更多的专项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基础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生态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

  减少行政审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省委《决定》强调,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省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取消。这表明了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心。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力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等实实在在的改革措施,将改变权力过度集中的局面,使市场和社会有更大的发挥作用空间,增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省委《决定》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就是要让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一环。公共资源交易要真正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形成相互制约和有效监督的机制,关键是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这就需要加快实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一体运行,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使政府的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之下。(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