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06.09.2015  15:04

 

川办函〔 2015 156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跟踪分析、统筹协调工作,并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