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2.06.2016  16:23
  2016年5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27号),结合四川省铁路建设和运营实际,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举措。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同时也是保障和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铁路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和铁路系统自身融资为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投融资机制已不能满足经济新常态下大规模建设铁路的需求,也让铁路背负起日益沉重的包袱。事实上,铁路系统具有庞大的固定资产,且有稳定的收益预期,唯有打破铁路投资壁垒,创新投融资机制,才能把大量的社会资本吸收进来,使铁路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铁路建设在国民经济中适度超前发展。
  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对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投资合理增长、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铁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与其他交通方式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铁路建设仍然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由于铁路建设负债还本付息压力大等现实困难,建设资金筹集依然制约铁路建设的发展,此时出台《指导意见》对铁路建设市场化改革的意义尤为重要。
  《指导意见》结合了四川省铁路建设和运营的实际,对国家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工作方案进行了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分为六大部分:总体要求、开放铁路投资建设和运营领域、进一步简化铁路项目审核程序、加大铁路建设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铁路建设土地综合开发、建立健全铁路市场化营运及运价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开放铁路投资建设和营运的领域。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通过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为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是简化铁路项目审核程序。优化铁路建设项目审核流程,建立并联审核机制,凡纳入国家和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铁路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开展可研阶段工作。进一步减少了铁路项目审核环节,极大地缩短了项目审核时间,同时也贯彻落实国家对于简政放权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是加大铁路建设政策支持。设立省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研究建立四川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通过转贷方式适当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铁路项目建设,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对铁路建设提供中长期优惠信贷。
  四是支持铁路建设土地综合开发。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新建铁路站场用地,合理利用现有铁路用地,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合理分享铁路投资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进一步盘活了铁路土地资源,做到科学综合开发利用,促进铁路建设可持续发展。
  五是建立铁路市场化运营及运价机制。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制度,对新建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性开发铁路和支线铁路给予运营财政补贴,放开地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及杂项作业收费、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和铁路自备车收费的标准。通过建立健全铁路市场化运营的核算和补贴制度,形成完善的铁路运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