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级政府共负债6850亿元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中新网成都9月24日电 (记者 徐杨祎)24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成都开幕。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向大会作了《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四川全省各级政府性债务有所增加,截至2014年6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850亿元,主要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
王一宏表示,政府性债务资金对改善四川省基础设施条件、发展民生事业、推进灾后重建、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引导社会及民间资本促进该省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和公益性设施。总体来看,四川全省的政府性债务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报告》显示,四川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850亿元,增加319亿元,增长4.9%,主要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1882亿元,增加231亿元,增长14%,主要系城市轨道交通、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1153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10.1%,主要系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医院等事业发展项目。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政府在当期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举债筹集资金实施重大公共性资本项目建设,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2008年以来,四川省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政府性债务;二是为解决“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缺口,增加政府性债务;三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增加政府性债务。
按照审计口径,2013年四川全省债务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占政府综合财力比重)为79%,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警戒线标准,风险总体可控;部分市县债务率超过国际通行的100%警戒线标准,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