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债务总额3077.26亿元

26.01.2014  17:46

安徽省审计厅25日公布该省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该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77.26亿元,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安徽省审计厅公告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77.26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601.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618.86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是指需要由财政资金偿还债务,属于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于政府或有债务。

从政府债务的负债政府层级看,省、市、县、乡镇政府债务分别为279.85亿元、1614.28亿元、1101.42亿元、81.71亿元;从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债务主体,分别举借1460.48亿元、1059.17亿元、267.17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发行债券、BT是政府债务主要来源;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此次审计是对安徽省本级及16个地市、105个县区、1257个乡镇的政府债务的全面审计,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由审计署2013年组织郑州特派办和安徽省各级审计机关负责实施。 (记者程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