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信息公开:所有市县应公开政府预(决)算

05.05.2014  10:2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胡佳丽)今(4)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对重大决策信息 通过政府网站等征求群众意见

  《工作要点》指出,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同时,建立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和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大力办好政务微博,市(州)、省政府部门应于年内开通政务微信公众账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手机报等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广泛传播主流声音。

  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实时监察

  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公开省、市、县行政职权目录,并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的动态调整信息。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公布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省直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本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省直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包括大项、子项目录。

  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和实时监察,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对接,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都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