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批复:马尔康撤县设市 行政区域不变

26.12.2015  10:43
  12月25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阿坝州马尔康撤县设市。马尔康撤县设市后,行政区域不变。

  今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设立马尔康市(县级)。12月,省政府下发了批复,同意设立县级马尔康市。

  马尔康地处我省西北部,辖11乡3镇,105个村、3个社区,是阿坝州政府所在地,是阿坝州政治、文化、金融、信息中心。撤县设市后,马尔康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并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