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委员炮轰招标乱象 价低者得致偷工减料
蓝之馨
“有的公司一年中标二三十个!”广东省政协委员许建华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招投标问题很多,除了招标文件“量身定做”,还存在评委专业性、代表性不够,招标需求设计考虑不够长远等问题。
刚闭幕不久的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多名政协委员以提案的形式对政府招投标体制提出质疑。另一份来自民盟广东省委的提案也建议“切断招标和政府采购腐败利益链条”。
量身定做
“量身定做”是现行政府招投标乱象中最被诟病的一条。中标企业早已定下,其他参与竞标的企业只是“陪太子读书”。
问题根源在哪里?民盟广东省委的提案指出,在现行的体制中,由谁承接业务是由招标人或采购人自主决定。谁招标,就有权决定哪家中介机构来代理招投标业务。代理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代理项目,有时不惜迎合委托方一些非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比如,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为某家供应商“量身打造”招标文件。
“量身定做”也并非全是利益潜规则导致。许建华指出,还有一种情况是,政府在设计招标文件时,是根据企业而非按照项目来设计。“政府就这一套文件,不管什么项目,都拿这套文件来套,懒得更改。招来招去就这一家。”
广州三业科技有限公司就遇到过类似情况。该公司总工程师郑浩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深圳某家公司每年都中标,后来郑浩等人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的标书存在造假行为,举报后,这家公司几年内都不能投标。但这家公司在很多政府机构的标书里都已经留下烙印——招标标准正是参考这家公司所写的标书而定。当郑浩与这些政府机构沟通时,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往往告诉他:“以前就是这样做的,不合理也没办法改了,我们也不太懂。”
“量身定做也分恶性和良性。”另一名广东省政协委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一些地方为了招商需要,政府让渡部分利益去招一些好的项目,这应算作是良性的量身定做,不能一概而论。他举例说明,国内某著名商业地产公司去较落后的地方投资,标书就是为这家公司写的。
“走程序”与“价低者得”
现行体制下,还存在不少招投标“走程序”的情况。
广东省政协委员叶浩文指出,对外资、港澳台资、民营资本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据《招标投标法》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由招标企业自行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人。但是,不少地方在招标企业确定中标人后,仍然需按照交易中心组织邀请招标的程序,组织不少于三家投标单位投标,确定中标人,从形式上满足《招标投标法》的相应规定。
民盟广东省委另一份《关于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两项收费:向招标人按中标价的0.5%。计收场地费,每宗15万元封顶;向中标人按中标价计收“交易服务费”,以1亿元分段按0.9%。及0.5%。分级累进计算,每宗20万元封顶。
这份提案写到,在收费标准出台伊始,就有人诟病交易中心所收“场地费”比“租人民大会堂都贵”。一个工程项目开标评标通常也就使用数十平方米的场地半天或1天,对一个投资预算动辄上亿元的工程而言,按收费标准计算要支付少则5万、多则15万元的“场地费”。
叶浩文认为,针对这种非国有资本项目仍需“走程序”的现状,建议监管部门对各方主体资格、程序进行审查后,在交易中心实行简单的备案制即可。
许建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很多政府招标项目的标准是“价低者得”。这一标准导致部分企业为了拿到项目而压缩利润,没有考虑到物价、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在项目实施的时候难免会出现服务打折的情况。
比如某服务外包业务,今年招标的时候最低工资标准是1500元∕月,签了五年的合同,五年后已经涨到2000元∕月了,中标企业在项目的前一两年还有利润,后一两年就会亏损。
此外,建设工程项目通常在中标后还会被“分包”出去。广东省政协委员、房地产商人郑小振对本报记者表示,层层分包下来,每个实际做工程的公司都要利润,这就导致了偷工减料或工程烂尾。
与“价低者得”看似矛盾的情况是,政府采购的东西更贵。“你不信去看,政府买一台电脑比我们企业去买贵得多。”郑小振说,民营企业招投标时比政府更细致严谨,因为“投下去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比如评估企业资质时,民营企业会去现场考察。
多位政协委员都表示,交易平台应引入竞争机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复杂程度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平台。对于政府招投标来说,建议政府不断扩大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业务中承接的份额,以减少寻租空间。
民盟广东省委一份提案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集中采购规模占总规模逾65%,而广东省级则不足10%。
(原标题:广东政协委员炮轰招标弊病:交易中心场租贵过人民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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