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协委员:广场舞“放任自流”要规范

20.01.2014  15:35

 

  近年来,广场舞已成为中国公共文化生活的一道风景线,但随之而来的噪音扰民也带来了不少纠纷。19日,在四川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四川政协委员、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忠杰的提案《关于解决广场舞音响扰民问题的几点建议》引发不少委员关注。

  【解说】从成都居民嫌广场舞扰民,楼上住户往下扔数十个水袋进行“空战”;再到中国大妈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排舞,由于音乐扰民,领队被警方铐走……广场舞引发民众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

  【同期】(政协委员 刘忠杰)在一些媒体上也发现,就是说一些大家跳广场舞的时候,附近的居民往下面倒开水、扔瓶子这些。

  【解说】刘忠杰建议,要有序引导广场舞,同时加以规范。可以参考广州对广场舞开展的“四个限定”的整治办法,以保障城市广场有序。

  【同期】(政协委员 刘忠杰)我觉得就主要是规范,我个人比较赞同广州市的做法。它就是四个限定就是在限定的区域内、在限定的这个音响范围内,然后限定一个广场舞里面的人数,你不能无限额扩大,完了就是说场地各方面大概四个限定,我觉得我比较赞同他们的做法。就说既有序的引导,同时也加以规范。

  【解说】此外,社区文化正慢慢成为老年人生活的调剂品,社会也常组织相关比赛。刘忠杰表示,可以鼓励开展更多社区文化,将广场舞这种新形式引导成一种有组织的社区文化,形成一定规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放任自流。

  【同期】(政协委员 刘忠杰)一方面咱们想着要讲,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那么这也是老百姓也是一种权利。就说我们老年人工作了一辈子,幸苦了一辈子,下来之后 有了空闲的时间,锻炼身体交交朋友这些,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形式,但是这种好的形式应该有一种比较规范的办法,整个平衡一下各方面的关系吧。

  【解说】但由于广场舞大量人员聚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广场上的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常引发市民间的矛盾。刘忠杰表示,这种好的形式必须要有规范的办法来平衡。

  段正阳 成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