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几点建议

18.11.2013  13:15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告中国新一轮改革大幕正式启动。在新一轮改革中,政务服务中心应该如何作为?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反复研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边读边思,形成了以下几条尚不成熟的工作建议,供政务服务同仁参考。
      一、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以便民、便企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政务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在开展政务服务时,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甘作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以人民群众同意、愿意、满意为目标,使政务服务始终服从于、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行动上要始终坚持“五心、三声、三一样”(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尽心;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生人与熟人一样,领导与群众一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 服务准则,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致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59次提到改革,6次提到创新。改革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时代精神的核心,是当前我们解决一切困难和问题的法宝。政务服务中心自组建以来,就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再创新,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让组织和群众满意的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政务服务工作现状与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群众长久以来的愿望也因为各种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而始终没能完全得到满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不断改革创新。政务服务中心改革创新,要将着力点放在破除影响政务服务规范、高效开展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和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上,使政务服务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规范、高效原则,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发展。

      三、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寓管理、审批于积极主动的政务服务之中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一系列表述,尤其是将过去“社会管理”的提法改为“社会治理”,弱化政府管理者的身份,强调政府服务职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决心。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中央这一要求,认真清理、审视各审批单位的审批项目和审批行为,努力将那些可以由市场自行调节的事项推向市场,不再进行审批;对那些可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的审批事项,全面优化其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需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审批的项目,全部实施并联审批,精心编制审批流程;树立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就是支持经济发展、为社会作贡献的理念,积极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审批服务,大力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网上服务等群众、企业乐意的服务方式,切实将行政审批、管理寓于积极主动的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之中。

      四、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将行政审批和服务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中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权力集中实施的重要平台,要紧紧围绕这一总要求,以管好各单位实施行政审批为己任,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多渠道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电话“八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各审批单位实施行政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处理、曝光违纪违规行为;要强化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全体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广安市武胜县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