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简政放权 外省取消的审批福建一律取消

11.05.2015  17:26

日前,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六个一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六个一律”即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企业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其他省已取消的审批项目,福建也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除国务院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律取消;已改为备案的事项,一律不得搞变相审批。按照上述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各级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全部予以取消,该下放的全部予以下放,需调整的全部予以调整。

同时,福建将在7月底前建成“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探索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省级部门间、省级与市县间资源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将一般事项审批权限下放窗口人员,提高窗口办结率;严格落实“办理环节压缩到5个以内,办理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60%以内”的要求;对省级部门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未明确由市、县(区)初审的,应由省级部门直接受理;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网下“中介超市”,推进中介服务进驻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