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改革试点下半年开始 成都乐山巴中三地试点

15.01.2015  19:35

    昨(7)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我省将于今年上半年形成改革试点方案报批,下半年正式开始试点工作。据悉,经过省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前期研究,确定成都、乐山、巴中三市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在司法体制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结合好本地实际,提升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

    今年1月4日,省高院召集司法体制改革各专项组负责人和三个试点中院的负责人召开司法体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要求及前期的准备工作作了总结通报,对梳理出的难点及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上,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对扎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她指出,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方向正确。要掌握好各方面思想动态,凝聚改革正能量。结合好本地实际,提升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要以改革为动力,破解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司法。(记者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