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将取消7个直属副局级机构

13.09.2014  14:34

    四川成都市近日出台《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三个方面,全面启动和推进该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机构改革中涉及多个市级职能部门整合调整。其中,新组建部门4个、政府机构更名两个、部门管理体制调整3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

    机构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

    据成都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思路是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严控机构编制,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成都坚持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意见,以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成都市提出3年~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方面,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理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出资兴办公益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样化。

    在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成都将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着力机构总量减少职能优化

    成都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机构改革成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把机构调整作为改革的关键环节,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政府部门和层级间、政府间的职责关系得到理顺,政府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

    在规范机构设置方面,将市能源办公室并入市经信委,将市外国专家局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将市政府移民办公室整合到市农委,将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整合到市国资委。

    记者注意到,成都此次特别对所辖区(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4个,挂牌机构个数均不超过8个。

    原标题: 成都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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