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七次会议暨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07.04.2016  10:13

4月6日,副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组长刘捷主持召开专项小组第七次会议暨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东明书记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送审稿)和《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送审稿)等六个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治平,专项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徐进就我委负责的三个议题作了说明。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抓好改革落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抓落实的认识,明确抓落实的任务,掌握抓落实的方法,真正让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落地生根、落实见效。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领导要对已出台的改革方案和改革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审视,在此基础上,拿出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为下一步制定出台新的改革方案、做好改革顶层设计筑牢基础,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会议要求,要对中央、省级层面改革试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推动改革部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认真梳理各级各类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分门别类提出意见建议,试点成熟的积极推广,试点不成功的及时调整,还需要探索的加快推进。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和部署落实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绝不能四平八稳推着干。要压紧压实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体系。专项小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心协力狠抓改革落实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加强与中央改革精神的对接,主动提前研究有关改革事项,不能等。要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进行“回头看”,该完善的要完善,同时要对企业改革加强指导,国资委改革办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调度,加强系统研究、谋划,当好参谋助手,积极谋划推进各项改革。

会议原则同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送审稿)和《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送审稿),下一步将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送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会议还同意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