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企改革专项小组工作受到全省改革办系统专题工作会议肯定
11月27日,全省改革办系统专题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省委常委、秘书长、改革办主任吴靖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省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等9个专项小组交流了今年以来的改革工作和对接中央专项改革方案的情况。
会议强调,要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围绕王东明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建议》《决定》明确的改革任务,积极谋划和推动“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重大改革,制定和实施一批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防风险、增后劲的专项改革方案,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省国企改革专项小组探索建立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受到会议肯定,认为国企改革注重加强与中央、省委专项改革方案的上下对接,沟通机制完善、工作台账明确,有效保障了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的全面贯彻和改革方案落地落实。
附件:省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任丁同志在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一是注重完善机制,保证改革工作协调运转。为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的全面统筹下,我们探索形成了省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一抓总,省直部门和各个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作为牵头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科技厅分别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委厅内部形成了从领导决策、指导推动、咨询建议、督促检查到考核奖惩的完整工作链条。去年以来,全省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先后召开6次小组会议,审议研究国资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议题41项,推动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文件,解决了一批重大的改革难题。
二是注重精准配套,保证制度政策无缝对接。目前,中央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国企改革“1 N”系列文件,即1个总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6个重要子文件。为全面贯彻中央改革精神,我们结合地方国企改革发展实际,起草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意见和工作方案。
一方面是早于中央文件出台的改革方案。 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并配套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改革专项方案(试行)》、《全面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方案》等6项改革配套文件。一年多的实践表明,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及配套文件与今年8月中央出台的指导意见是高度一致的,在对中央改革精神的把握和尺度拿捏上是准确的。近期,我们根据中央指导意见的精神,正在调整、充实、完善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规划和年度台帐,并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方面是具体对接中央文件出台的改革方案。 对接《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已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接《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我省出台了《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对接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我省《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已通过省专项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正在送请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对接《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配合省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我们起草的《关于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的意见》,已经通过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正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是注重抓实落地,保证改革工作取得成效。一年来,我们坚定改革目标,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气神,聚神改革、聚焦问题、聚力要点,着力把改革工作抓准、抓细、抓小、抓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落地。截至10月底,列入省委改革台账的48项工作完成22项,其他各项正在顺利推进。其中,要求2015年完成的24项,11项已完成,13项按进度推进;要求2015年启动推开的20项,11项已完成,9项按计划推进;试点探索类和研究谋划类改革事项4项,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四川本轮国企改革工作谋划较早、力度较大、进展较快,突出攻坚破难,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改革,得到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中财办和国务院国资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