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层面专项督察
根据中央深改组第34次会议关于加强改革督察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7年6月14日至16日,国土资源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按照“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的要求,通过听取介绍、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省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基础工作和试点进展等相关情况。6月16日下午,督察组组长、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刘国洪代表督察组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曲木史哈和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一、督察总体情况
6月14日晚到15日上午,督察组一行在泸县开展督察,除召开工作座谈会外,先后到玉蟾街道玉蟾村、龙桥社区等地,实地察看了泸县在改革试点中探索的新型社区建设、生态搬迁、乡村文化旅游等改革路径的建设模式;6月15日下午到16日上午,督察组在郫都区实地督察,在听取区领导小组汇报后,先后查看了三道堰镇青杠树村、白云村两个入市改革示范点,并参观了郫都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示中心。经过3天的实地督察,督察组认为,四川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作风扎实,改革举措有效,试点总体进展顺利,在制度建设和实践操作上均取得了丰富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四川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牢牢守住“四条底线”,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力。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改革任务挂在心上、扛在肩上,东明书记亲自审签两地试点实施方案;原领导小组昌平组长和现任史哈组长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亲赴试点区县调研指导,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地区遇到的困难和疑难问题。特别史哈组长亲自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察意见交换,让督察组一行切身感受到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试点地区所在市、县、镇(乡)三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力亲为抓改革,为统筹推进三项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机制有效。试点县(区)围绕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力推进了试点工作。如“省市县联动推进、地方党委负责、政府部门协同、多方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多方力量参与中,两个试点地区充分发挥专家教授智库作用、充分尊重基层群众意愿、充分借助媒体宣传引导优势,有力、有效地凝聚了改革共识,形成了改革合力;再如,采取的“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建立了跟踪督办、定期评估的工作机制,压实了改革责任,有力推进了改革任务落地。
三是基础扎实。试点地区稳扎稳打,围绕摸底调查明底数、确权登记明产权、编制规划明依据、健全组织明责任,扎实开展改革各项基础工作,为试点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如,两个试点县(区)均开展了详实的土地调查和测算工作,全面摸清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加快开展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了集体土地产权;根据试点需要编制完善了相关规划,推进了村级规划编制工作,郫都区还专门编制了《郫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健全了村级组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形成了民主决策、自我管理、相互监督的基层管理模式。
四是成果丰富。两个试点县(区)围绕试点任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并以此开展了颇为丰富的实践探索。如,泸县全域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形成了“法定无偿、节约有奖、超占有偿、退出补偿”和“规划引领、总量管控、有偿调剂、村民自治”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郫都区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监管规则”三个方面出台了21个改革配套政策,完成了30宗353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特别是,郫都区还按照改革与立法相向而行的要求,积极梳理总结试点成果,提出了《土地管理法》修订的有关建议,初步转化了试点成果。
二、三项试点工作评价
具体到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督察组认为,试点县(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了一些特色做法,成效可圈可点:
一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取得纵深突破。早在改革试点任务部署前,郫都区就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先行开展了有益探索,形成的经验为这次改革的顶层设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被列入试点之后,郫都区紧紧围绕改革任务,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大改革契机,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取得了积极成效。入市主体上,针对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实际虚置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主体缺失的情况,将集体资产以股权形式确权量化到符合资格的成员,以民主自愿原则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入市主体,畅通了入市渠道;收益分配上,制定实施针对外部分配的“分级调节”和针对内部分配的“二八原则”,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收益,保障了村民长远生计和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抵押融资上,探索了风险担保、奖励融资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抵押放贷,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权能,激发了资本活力。泸县在去年9月新增改革试点任务后,也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现了统筹三项改革试点任务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国首宗入市。
二是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深入推进。泸县在全域范围整体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偿使用方面,对超面积使用宅基地,探索采取“低价入轨,阶梯收费”,审慎稳妥推进。有偿退出方面,与脱贫攻坚、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相结合,村民退出宅基地后,提供新型社区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生态搬迁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和乡村文化旅游建设等五条安置路径。同时,积极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抵押贷款方面,通过设立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抵押融资。总的来看,泸县的宅基地改革,节约了土地,盘活了闲置资产,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为修法提供了鲜活的样本。
三是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去年9月,部署统筹推进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后,郫都区和泸县积极响应,按照要求,围绕制定土地征收目录、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多元保障机制等方面,因地制宜形成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制度设计,实践操作正在逐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保持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要求试点县(区)按照“省委直接抓,试点地方党委负责”的要求,继续层层压实改革责任,按照前期形成的好的工作组织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工作,以责任落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把手”抓改革的要求,试点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扑下身子,狠抓落实。
二是继续保持改革试点推进力度。抓好两个统筹:统筹原有试点任务和新增试点任务,统筹分类推进和协调推进。既要按照征地、入市、宅基地专项改革任务,分类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又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放大改革成效。
三是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的探索突破。两个试点县(区)要勇于担当、大胆探索,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推动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全国其他试点地区提供样板示范,为立法工作提供实践支撑。特别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指导,尊重基层首创,借助专家力量,共同破解改革难题。
四是加强改革试点与修法的互动推进。泸县和郫都区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注重统筹推进改革试点与立法工作,做到良性互动、协同推进。一方面,按照目前法律和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形成的初步思路,有针对性深入开展试点,通过试点进一步校验相关立法思路。另一方面,继续认真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将丰富多彩的改革实践转化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性成果,为立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