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推出三措施降低企业电费负担

30.06.2016  01:41
      发改委28日召开“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的电价两次下调,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未来将推出三方面措施降低企业电费负担,明年1月1日将继续调整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施子海介绍,今年有两次电价下调,一次是1月份,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3分钱,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近300亿元。另一次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通过统筹利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腾出的空间,再次降低电价,涉及降价的21个省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05分钱、大工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1分钱,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约170亿元。两次降价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

  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先期在蒙西、深圳和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同时今年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也将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统一组织对上述试点地区的电网公司交叉开展成本监审,预计8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实地审核。

  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在前期降低费用、降低成本方面的工作基础上,发改委准备推出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统筹用好取消化肥电价的优惠等降价空间。去年4月20日和今年4月20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取消了中小化肥电价的优惠。此外,利用跨省、跨区电价的降价空间、燃气机组、历史遗留的降价空间,可以利用的降价空间涉及到21个省,可减少168亿元。

  二是通过输配电价改革降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费用。在这次输配电价改革过程中,要统筹处理好核减电网企业的历史成本,保障未来的投资增长,以及预测电量增长幅度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核定输配电价的水平。现在正在进行12个省级电网和一个区域电网的输配电价交叉成本监审,这方面减掉的不相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费用,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的销售电价。

  三是通过推动电力交易市场的直接交易。电力市场交易的价格能够充分反映电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目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会有一定幅度的电力交易价格下降。另外,发改委指导北京和广州电力中心,把跨省、跨区的直接交易输送组织好,将西部地区“弃水、弃电、弃光”的电能以较低的价格送到东部负荷中心,这样东部地区可以用上比较便宜的低价电,而西部又支持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