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渠道收集实名信息精准提升就业服务效率

18.08.2015  11:08
将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根据就业意向,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 8月1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正在强力推进之中。与往年相比,今年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不仅增加了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采集渠道,还调整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指标体系,增加了就业服务需求指标,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中。 为确保全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中,省人社厅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首先是获取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渠道更广,确保将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省人社厅要求各地通过三个渠道获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包括:教育部门集中移交;为毕业生办理登记等业务时收集记录;入户走访调查摸排等。对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准确记载,并及时录入实名信息系统。 为了提升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精细度,省人社厅近日印发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指标体系。与2013年相比,新的指标体系增加了“就业服务需求类型”,包括:“职业指导”、“就业见习”、“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创业服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重点帮扶”等指标。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要主动联系实名信息数据库内的未就业毕业生,根据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精细化、精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其中: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经验、增强能力;对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和帮扶;对未回当地的,跟踪了解情况,做到就业去向清、底数明。 (四川日报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