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文明确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新标准 设最高限价治“天价鉴定费”
记者5月4日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司法厅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四川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新标准,为100余项司法鉴定项目设置了最高限价。新的收费标准从2017年5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今年2月,一名律师在网上反映,其当事人被四川省某司法鉴定机构收取17万元的“天价鉴定费”,引起网友热议和相关部门关注。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天永介绍,由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已于去年5月1日起废止,新的收费管理办法交由各地依据本地实际制定。在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之前,省内鉴定机构参照原来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一些乱收费甚至收取“天价鉴定费”的现象由此产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回应“天价鉴定费”事件时,明确要求各地年内出台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通知》附表列出了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3大类100余个项目,涵盖了常见的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多在100元-2000元之间,如常见的法医临床鉴定项目“损伤程度鉴定”(即伤情鉴定)的收费标准为1100元,而仅对体表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只能收取一半费用。
新规明确,列出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即便是属于疑难、复杂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也只能在与委托人或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附表收费标准2倍的范围内收费。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中没有了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规定,绝大多数情况按项目件数收费。涉及财产案件的文书鉴定或手印鉴定,鉴定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交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通知》还明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或者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援助。
事件回放
一指纹一签名两印章鉴定要价17万元
今年2月7日,律师王万琼在网上诉苦:“鉴定一个指纹、两枚印章、一个签名,竟然要价17万元,鉴定费比诉讼费还高!”这一“天价鉴定费”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省司法厅随后启动调查并公布调查结论:收费数额是参照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计算的结果。
按照去年5月1日起废止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王万琼代理的案件标的额3000万元,被收取了10多万元鉴定费。为此,她发出质疑:“已经废止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参照执行?”(记者 吴忧)
责任编辑:杜雨洲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