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十收官百城房价环比微涨 一线城市地王频现
近日,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084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30%,涨幅较上月扩大0.02个百分点;同比上涨2.07%,涨幅继续扩大。
这也是百城住宅均价连续第3个月出现双涨。
另外,土地市场方面,一线城市地王项目扎堆出现,而北京更是成为各大房企必争之地。仅在10月份的下半月,葛洲坝集团拿下的丰台樊家村地块、中粮首创天恒联合体拿下的丰台区南苑A地块都成为不折不扣的地王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市场行情的稳定和一线城市土地资源供应量的减少,新的地王项目肯定会不断刷新。
百城住宅均价连续第3个月双涨
近日,中国房地产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百城价格指数显示,全国百城住宅均价环比和同比已经连续第三个月出现双涨局势。
从涨跌城市个数看,48个城市环比上涨,52个城市环比下跌。与上月相比,本月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减少11个,其中涨幅在1.00%以上的城市有17个,较上月减少7个;本月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数量增加11个,其中跌幅在1.00%以上的城市有21个,较上月增加8个。
同比来看,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2.07%,涨幅较上月扩大0.71个百分点。按中位数计算,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中位数为7116元/平方米,环比下跌0.38%,同比上涨1.64%。另外,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19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65%,涨幅较上月扩大0.1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6.65%,涨幅较上月扩大1.01个百分点。
中指研究院观点认为,“随着年底临近,多数房企在年度销售目标和资金回款压力下,将采取更积极的销售策略,市场整体库存压力将继续缓解。价格上看,不同城市仍将分化,热点城市房价或将继续平稳上涨,而库存压力较大城市将保持稳定甚至有所下调。”
十大城市房价涨幅同比加剧
此外,百城价格指数还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10月十大城市住宅均价为2019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65%,涨幅较上月扩大0.15个百分点。十大城市中,广州、成都、重庆(主城区)、杭州4个城市环比下跌,其余城市均上涨。
同比来看,十大城市住宅价格同比上涨6.65%,涨幅较上月扩大1.01个百分点。十大城市中,重庆(主城区)、成都、广州、杭州4个城市同比下跌,其余城市上涨。具体来看,深圳上涨32.66%,仍居首位;上海、武汉涨幅超过10.00%;北京、南京、天津涨幅在2.00%-7.00%之间。下跌城市中,重庆(主城区)跌幅仍最大,为6.10%;其他城市跌幅在4.00%以内。
根据对北京等十大城市主城区二手住宅的活跃样本的调查,2015年10月,十大城市主城区二手住宅样本平均价格为2907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1%。
环比来看,2015年10月十大城市主城区二手住宅平均价格上涨1.11%,涨幅较上月收窄0.52个百分点。十大城市中,九个城市环比上涨,上涨城市数量较上月增加一个。具体来看,上海涨幅最大,为1.77%,较上月收窄0.19个百分点;深圳、天津涨幅分别为1.16%和1.00%;北京涨幅接近1.00%;武汉、南京、成都、杭州、广州涨幅均在1.00%以内。重庆小幅下跌0.28%。
一线市场土地市场异常火爆
另一端,在一线城市,对土地的争夺更是异常火爆,地王项目频频亮相。
10月22日,经过104轮激烈角逐,葛洲坝日前以49.5亿元、配建4.1万平方米公租房、6.18万平方米回迁房的代价夺得丰台区花乡樊家村地块。
分析人士指出,减去公租房等用地的面积后,该地块的楼面价已突破7.5万元每平方米,可以说是北京住宅类的楼面价新高。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北京2013年开始出现了“地价超过房价”的普遍现象,并自2015年6月大兴等南城系列地王开始出现“地价远超房价”的现象,这证明了房企对一线城市的争抢。
10月30日下午,北京丰台区南苑A地块进入现场竞拍环节,土地面积13.24万平方米,起始价57.3亿元,创下北京土地出让史上起始价第二高的纪录。
经过近两小时的竞价,中粮首创天恒联合体成功从华润华侨城招商联合体手中抢过丰台区南苑A地块,以总价85.95亿元、配建公租房5.6万平方米笑到了最后。同时,地块也成为北京总价第二高地王,仅次于白盆窑村地王(86.25亿元)。
统计显示,从10月20日到11月23日,北京预计将共出让31宗土地,总起始价合计高达624.17亿元。
针对一线城市的土地市场行情,曾有行业研究人士表示, “在一线城市土地供应匮乏、货币政策宽松、资金充足等有利情况下,房企拿地情绪高涨更易推动地价超预期上涨,在一个不在乎价格只要能拿地、有供应就会照单全收的市场中,控制供应的结果只会继续刺激土地价格的高涨,一线城市地王仍将会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