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 创办淘宝店实则买卖婴儿

01.03.2014  13:38

    2013年以来,北京、江苏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圆梦之家”、“中国孤儿网”等4个网站、30个QQ群涉嫌买卖婴幼儿,涉案人员众多。今年2月19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全国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

    记者2月27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国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圆梦之家、人人要我、收养吧、中国孤儿网等4个涉嫌买卖婴儿的网站被摧毁。

    随着号称“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的“圆梦之家”网站创建人周代富和兰晓青的落网,“2013·7·03”全国特大网络贩婴案告破。昨日,记者再次查询“圆梦之家”网站,发现仍有人在上面发布送养、收养婴儿信息。

民警解救出一名不到一岁的女婴。

    追访 网上仍有人发布领养信息

    昨晚8点过,记者登录“圆梦之家”,发现网上仍有人在发布送养和领养信息,最新的信息发布于晚上7点50分,“雨中记忆”的网友自称是一对广西夫妻,本来育有一个孩子,由于发生天灾人祸不幸丧子。之后他们一直努力想要孩子都没有如愿。经和家人商量决定领养一个孩子,结尾附上了电话和QQ号码。

    截至昨日,“圆梦之家”已有23274名注册会员,分为“收养小孩区”、“送养小孩区”、“代孕小孩区”三个栏目。值得注意的是,在栏目下方的须知中还提到,收养和送养小孩不得明码标价,否则后果自负。在网站的简介中这样写道:圆梦之家主要从事中国民间收养与送养的交流或以第三方的形式为收送双方进行担保,属于公益性民间机构,不盈利。

    案件

    近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全国27个省区市警方同步开展“2013·7·03”特大网络贩婴案集中抓捕解救行动。2月21日晚近10点,3辆警车驶入四川省公安厅,“圆梦之家”的创始人周代富被押了下来,27岁的他略显瘦弱。他是四川宜宾人,初中文化,和妻子结婚后“倒插门”住进其家中,和弟弟、岳父母及4岁的儿子住在岳父家自建的三层楼房。

    从2007年开始,周代富在这栋楼房里创建了“圆梦之家”网站和一些QQ群。他交代,这么做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收养孩子,但从2012年认识“石林”后,从中牟利的念头便油然而生。警方调查发现,收养和送养孩子的人在“圆梦之家”网上发帖,找到符合要求的对象后,就加入QQ群,谈好价格及送养方式,并电话交接。

    周代富开了一家淘宝店,挂着卖黄金珠宝首饰的名义,买卖婴儿,通过支付宝交易。周代富从贩卖假证,以及通过交易双方向网站捐赠一定数额的“捐赠费”获利,一般按照成交额的4%-6%收取。据警方初步调查,周代富淘宝网点的交易额就达到了80余万元。

    调查 送养一个孩子 要价17万元

    类似“圆梦之家”的婴儿交易平台,在全国不止一个,且大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买卖链条。

    去年7月,华西都市报记者卧底“宝贝领养送养公益之家”QQ群,以领养者的身份与准备送养宝宝的网友“习惯了”取得联系。她自称19岁,老公在贵州一所小学当志愿者。去年3月2日,她生下孩子,却发现老公患上严重的尿毒症。负债累累之下,不得已选择送走孩子。如果成交,她要求得到17万元的“补偿费”。“习惯了”还先后两次晒出宝宝的图片。

    据“宝贝领养送养公益之家”QQ群创建者小郭掌握的情况,送养方以“90后”未婚先孕者居多,大约有60%。有夫妻离异要送养孩子的,大约有20%。剩下的20%,是因为经济等其他各种原因。领养者中,有80%是没法生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夫妻。领养的成都网友“微笑”告诉记者:“领养其实也就是买,一般3万到8万。大部分要给钱,具体多少钱要看对方要求。

    小郭说,2011年底,他创建了“宝贝领养送养公益之家”,试图帮助更多的家庭,后来,家人告诉他干的是人贩子的事,他咨询律师后,才决定退出。到他转让之前,已有40多个家庭领养成功。

    对于建立该群的合法性,小郭在接受采访时说,无偿的送养和领养,在现实情感上行不通,但收取的费用仍是灰色地带。

    昨天,记者再次与小郭联系时,他的手机已经关机,原来的QQ群也被解散。(记者胡瑶综合京华时报、新京报)

    这些群

    去年7月,华西都市报记者卧底“宝贝领养送养公益之家”平台下的QQ群,揭露了这些群的背后,活跃着数百个来自全国各地希望领养、送养孩子的家庭。它与众多同类QQ群、网站、论坛组成了一个巨大的交流平台。这些人

    据“宝贝领养送养公益之家”QQ群创建者小郭掌握的情况,送养方以“90后”未婚先孕者居多,大约有60%。有夫妻离异要送养孩子的,大约有20%。剩下的20%,是因为经济等其他各种原因。有关部门将出司法解释打击买方市场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儿童不能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进行买卖,否则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如果的确需要收养孩子,应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到民政部门收养。公安部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准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买方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