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省农民林业收入开局良好 人均收入达161元
27.03.2014 19:1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从增收来源看,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增收的主要来源。一季度,全省农民人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为17元、129.4元、7.4元和7.2元,分别比2013年一季度增加2.5元、7.6元、1.7元和2.7元。
从增收支撑因素看,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主要得益于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和林地流转后农民务工的增加,如达川区农民的务工单价涨至130元/天,比去年的120元/天增幅8.3%。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林竹和苗木花卉培育、林下种养、生态旅游等产业的发展,预计一季度,全省农民从林下种植、林下养殖上人均获得收入23元,同比增加3元;从林业生态旅游上人均获得收入37元,同比增收4元。转移性收入的增加主要得益于生态补偿、退耕还林钱粮补助兑现的加快;财产性收入得益于林地流转和入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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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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