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党支部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28.12.2017  14:03
 

12月22日下午,计财支部组织全体支部党员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小兰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与。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对四川新一轮发展作出的战略谋划。东明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会议审议通过的两个《决定》,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是全省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

会上,苟小兰结合计财处工作职责定位,从“加强学习、深挖问题、强化整改、接受监督及持之以恒”等五方面要求支部全体同志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就计财支部建设和计财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一要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注重配强配齐支部班子,发挥好支部班子作用;注重坚持三会一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丰富支部活动内容载体,加强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战斗力、凝聚力。要深化学习边学边改,结合实际立行立改,团结协作互帮互改,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强化监督务求实改。三要牢记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在组织编制好2018年部门预算的同时,要督促各单位规范执行好今年预算;四要增强创新意识,统筹谋划明年计财财务各项工作。要以信息化为手段,创新财务监管模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支部全体党员就贯彻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纠正“四风”,研究四川质监财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修订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指导,防范廉政风险,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推动各项管理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