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督查公安队伍四类突出问题 21支督导组分赴市州

12.08.2014  16:44

    记者8月11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由省公安厅抽调的21支督导组已经分赴21个市州,重点督查警察队伍中突出存在的个人道德、出入娱乐场所等“四类问题”。

    此次督导巡视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及一把手,市(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政治部主任、纪委书记,市(州)公安局警种部门负责人、县级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指导员)是重点督导巡视对象。听汇报、检查台账、约谈等5种方式将是督导巡视的主要方式。按照要求,此次督导巡视中,督导组将走访当地不少于10个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走访不少于10个社会各界代表,了解当地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情况,同时还将全程公布督导巡视人员电话、邮箱,公开接受群众举报。

    此轮督导中督导组组长均由正、副厅级侦查员或厅政治部、纪委和厅属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发现重大问题,组长可越级直接向公安厅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督导时间为三个星期。(记者 刘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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