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1.4万乡村教师将受益“支持计划”

16.05.2016  21:17

 

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人事科获悉,按照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1.4万乡村教师将受益。

 

关键词:主题教育

 

通知》安排部署,每年集中开展一个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发挥评优表扬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广元名师的宣传,积极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

 

积极关心教育乡村教师,优先发展甘于奉献优秀乡村教师为党员,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丰富文化生活,发挥乡镇中心校作用,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关注乡村教师心理健康疏导,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送培送教

 

通知》规定,现职特级教师、“广元名师”应联系1至2所乡村学校,每年开展2至4次送培送教活动。

 

我市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关键词:每人每月最低补助400元

 

我市各县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足额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市财政补助非扩权县区每人每月50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通知》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均是农村教师,且分居8年以上,根据自愿申请,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分居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体检,组织专家到艰苦边远乡村学校进行巡诊。

 

关键词:颁发荣誉证书

 

我市将定期表扬优秀农村教师和校长,市政府每两年评选表扬一次“农村学校优秀校长(含校级干部)”20名、“农村学校优秀教师”100名、“模范班主任”80名。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5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鼓励。

 

关键词:推动城镇向乡村流动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关键词:免费培训

 

通知》规定,实现农村教师免费培训,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广元日报 罗朝 记者 何开红 汪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