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领军创业 最高享1000万元贴息贷款

13.01.2014  14:31
核心提示:1月6日,攀枝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市引进
1月6日,攀枝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领军型创业人才可获得50-200万元无偿项目启动资金,以及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为期1-3年的财政贴息贷款等。

“攀枝花存在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项目团队引进难问题,因此要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领军人才特惠激励机制。”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主要围绕钒钛产业链延伸和钒钛制品深加工、太阳能和生物能源开发、机械制造、南亚热带特色农产品开发等支柱产业,以及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相关领域。

根据《办法》,领军型创新人才包括高层次研发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享受20-100万元的无偿项目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项目完成时限分年拨付,对紧缺急需的创新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引进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科研场地、设施和住房;职务技术发明成果转让收益按不低于50%比例奖励领军型创新人才。

领军型创业人才,即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形式在攀投资创办技术密集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无偿项目启动资金和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外,将由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风险投资基金,予以项目投资额度一定比例的股权融资扶持;项目获得风险投资或企业跟进投资的,财政予以投资额10%的奖励,单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办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第1年80%、第2年70%、第3年5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