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每月发老赖名单 对“僵尸企业”动刀
四川日报网消息 6月24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几名工作人员正在核实一份“老赖”名单。“我们将在月底发布这份名单,并从当月起每月发布一次‘老赖’名单。”该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攀枝花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两年基本解决攀枝花执行难”誓师部署会推出了30余条具体措施。相关负责人说,攀枝花市执行难案件中,“僵尸企业”案件占30%左右,因此,针对当地“僵尸企业”执行难案件较多的特点,攀枝花将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促进其依法破产,从而解决这个问题。
“比如说,盐边一家企业被判决时资产抵押金额达3700多万元,但由于涉及钢铁业务,土地拍卖没人愿意接手,抵押权人也不愿意先垫付10多万元的评估费用处置资产,导致被执行人有资产而无法执行。老板人还在,但就是拿不出钱。”
据悉,誓师部署会上,攀枝花同步出台的《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攀枝花执行难的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此明确:在2017年12月前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将被执行人中大量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此前,企业执行案件按照优先权顺序清偿,对于债权较小的被执行人而言,往往到最后一分钱也没有。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后,将按债权比例赔付,更加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权益。”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企业财产将通过网络平台对司法评估、拍卖进行流程管理,避免暗箱操作。
据介绍,导致攀枝花市案件执行难的原因还包括财产登记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不健全;部分企业、公民缺乏诚信,失信成本低;部分申请执行人风险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等。
《方案》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如:建立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简易执行案件1个月内办结,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须逐案评查;研究扩充救助资金来源,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将西区人民法院、盐边县人民法院作为“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试点法院。
此外,于今年5月新建成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已投入使用,可对该市各法院实时监控,还可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银行账户、车辆、公司等信息,有助于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杨光 曾世玲 四川日报记者 王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