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曝光11起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12.09.2016  12:41

四川在线消息 (记者 王代强)9月9日,攀枝花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廉洁攀枝花”,通报11起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今年上半年,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73件73人,结案62件处分62人。

本次通报的11起典型案件如下:

1、攀枝花市东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协助执法队员刘明等人吃拿卡要问题。

东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协助执法队员刘明、冯涛、罗志宇、李剑锋等4人在进行超限执法过程中,通过本人直接或者中间人分别收受司机和车主现金、香烟等2000元、1800元、2300元、1200元后,放行超限车辆。刘明、冯涛、罗志宇、李剑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创建办副主任郭玉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西区河门口廉租房项目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廖某某,为感谢郭玉树在工作中的关心和帮助,送给郭玉树某知名品牌白酒一箱、现金2000元。此外,郭玉树两次与廖某某等管理服务对象打牌,并接受廖某某的“铺底钱”累计2000元。组织调查期间,郭玉树全额上交了礼金和礼品折价款,共计1.2万元。2015年7月,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给予郭玉树党内警告处分。

3、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矿建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桂芹等人失职渎职问题。

西区陶家渡街道矿建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桂芹在担任矿建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授意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违规为不居住在矿建社区的人员办理低保。陶家渡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高文军在2013年初负责街道低保工作期间,没有严把低保入口关,未按照低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定期复查,造成不居住在矿建社区的一名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李桂芹、高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大田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兼出纳孟利强等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仁和区大田镇大田街居委会主任兼出纳孟利强违反财务管理中“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坐支收取大田镇农贸市场管理费和卫生费1.687万元;仁和区大田镇大田街社区居委会书记杨开顺作为财务审核负责人,在坐支票据上审核签字。杨开顺、孟利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渡口村巴斯箐村民小组长李大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取请托人所送现金问题。

李大云在办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事宜及签订协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取请托人所送现金共计3万元。2015年12月,仁和区纪委给予李大云开除党籍处分,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收缴违法所得。

6、米易县湾丘乡人大原主席彭兴禄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米易县湾丘乡人大原主席彭兴禄,与湾丘乡杨家村村委会主任李帮华,村干部杨大平、李正贵、孔德林、宋明祥一行,通过旅行社组织游览北京、天津、北戴河等地景点,共计花费村集体资金6万多元。2015年8月,米易县纪委分别给予彭兴禄、李帮华、杨大平、李正贵、孔德林、宋明祥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赔所用公款。

7、米易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吴岳借丧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1月8日,米易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吴岳借操办其母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4615万元。事后,于2016年1月13日在农家乐设宴答谢送礼同事、好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米易县纪委给予吴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8、米易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赵又丽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1年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米易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赵又丽通过留存机动护士超时劳务费结余款的方式私设“小金库”,共计 44105元,主要用于给相关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机动护士发放奖金。赵又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奖金予以收缴。

9、米易县湾丘彝族乡杨家村党支部书记刘方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1年,时任湾丘彝族乡杨家村党支部书记刘方勇、新白马矿业公司白马选矿厂职工张海龙、杨家村燕子社社长陈礼江三人商议,利用张海龙负责征地的职务便利,用虚报土地面积的方式骗取补偿款241000元并私分,刘方勇分得80000元,被米易县法院判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10、盐边县鳡鱼彝族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德先失职渎职问题。

鳡鱼彝族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德先在具体负责鳡鱼彝族乡2011年、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鳡鱼彝族乡8户农户违规领取13.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鳡鱼彝族乡武装部长兼副乡长、鳡鱼彝族乡政府驻东风村工作组组长胡龙万,对东风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对村民违规领取1.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胡龙万因村民违规领取的1.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能及时全部追回,挽回经济损失,被免予党纪处分,杨德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盐边县红果彝族乡松坪子村主任赵晓华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盐边县红果彝族乡松坪子村主任赵晓华在没进行集体商议,也没向红果乡党委政府汇报的情况下,于2015年2月12日将集体资金2.5万余元借给个人使用。赵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