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局七措施助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7.12.2015  11:02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分层分类推进责任落实到位;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可量化,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打造责任链条。做到年初有责任分工,年中有责任检查,年末有责任考核,着力构建“定责、述责、督责、考责、追责”为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防控廉政风险。清理和调整行政职权,共清理出行政权力504项,逐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四是推进阳光执法。制订《行政执法“五汇报”廉政监督卡》,使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五是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行政执法集体审议、责任追究、评议考核,投诉举报、自由裁量、干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20余项规范性文件及内控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规矩约束权力。

六是接受公众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案程序、时间要求等全过程网上运行监督,加强执法案件查办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七是严格问责追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政治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