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攀枝花宾馆饭店水电气工商同价

11.08.2014  16:42

   促服务业发展

  8月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工商同价的通知》,从8月抄见量起执行。新规定执行后,全市有1600余家宾馆饭店(餐饮店)将从中受益。

  据悉,根据省政府出台的《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工商同价通知。目前,我市有登记在册的宾馆、饭店(餐饮店)1686家。过去,宾馆和100平方米以上饭店(餐饮店)用水、污水处理费价格执行特种行业价格5元/吨和1.35元/吨。工商同价后,执行工业及生产服务性用水价格2.5元/吨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0.9元/吨,分别下降了2.5元/吨和0.45元/吨;100平方米以下饭店(餐饮店)过去水价为2.9元/吨,工商同价后,按2.5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不变,仍按0.9元/吨收取。

  用电方面,由于宾馆、饭店(餐饮店)已于2012年实行工商同价,因此仍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0.8594元/千瓦时。用气方面,江北片区的宾馆、饭店(餐饮店)和江南片区执行同等价格,为1.5元/立方米。实行水电气工商同价后,将有效减轻宾馆、饭店行业的成本负担,推动我市服务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