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两个项目因存重大不稳定因素被暂缓
攀枝花重大项目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1月5日,攀枝花重大项目——沿江景观打造正如火如荼进行,仁和沟口大桥至啤酒广场东侧已完成总投资的38%,步道完成总量的40%,栈道完成总量的25%;啤酒广场东侧至密地桥完成总投资的18%,步道完成总量的25%,栈道完成总量的22%;北岸攀钢文体楼至密地桥沿江步行系统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如此重大的项目能够顺利推进,有点出乎攀枝花市住建局副局长李兴尧的意料,“多亏风险评估机制,不然这个项目不晓得要引发多少矛盾。”
近年,攀枝花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重大项目的决策、开工、进展、竣工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前,已有2个项目因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而被暂缓实施。
有悖民意要暂缓
在攀枝花,城市建设、污染治理、土地征用等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都要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开工,不再只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还须征得老百姓同意。
去年,米易县要上马一个大型的城市新区开发项目,没想到,这个项目在实施中阻力重重,因为当地村民种植大棚蔬菜,每年收入几万元,而城市新区开发的征地拆迁与补偿相对较低,很多村民想不通,为此引发重重矛盾。
该县维稳办及时督促住建部门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分析,决定将这个项目暂缓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
能有这样的决定,在于攀枝花制定了《重大项目节点“五查”活动的意见》。项目实施前,由责任单位牵头,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风险评估报告,及时了解群众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态度,研究项目是否可行。
如果项目推进时可能出现阻挠、冲突等事件,重点排查隐患。对存在严重稳定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项目,不准实施;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项目,暂缓实施;存在一定风险但可以控制的项目,分步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涵盖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政策、工程项目等事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利益风险、民意风险以及舆论风险。”攀枝花市政法委督办应急处副处长张成龙说,攀枝花还明确规定,如果因没有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受到处理,“现在,干部‘拍脑袋工程’明显减少了。”
民意该如何尊重
去年,盐边县本打算上马一个大型的旅游休闲项目,但该项目由于需要大规模的征地拆迁,而遭到老百姓的反对,县政府立即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出2个不稳定因素:征地拆迁阻力大、周边群众强烈反对。结论是暂缓在此建设该项目。
民意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不过,随着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民意可以影响政府的重大决策,也引发不小的争议。
一些工程项目的业主向记者抱怨,工程应严格按合同办事,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但因为风险评估通不过要求暂缓或停工,从某种程度上侵犯经营自主权,也影响了合同的严肃性。
对此,张成龙认为,政府实行风险评估与推进工程建设其实并不矛盾,反而相得益彰,它能及时化解矛盾,减少隐患,让项目能够更顺利进行,有效防止因决策不当而带来的社会矛盾。
在采访中,记者也听到另外一种声音:民意固然要尊重,但如果只是少数人意见,而单凭他们来影响重大项目的实施,能否真正代表民意,值得商榷。
有关专家也表示,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还需完善,特别是要增强意见收集与风险评估的科学性。(记者 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