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半年摩托车事故致死人数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成 多数发生在农村

06.08.2015  15:18

本报制图/卢浩

上半年,摩托车事故致死人数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成,多数发生在农村——

□卢学民 柯林 本报记者 李丹

这是两起相似的悲剧——

今年1月2日,旺苍县嘉川至柳溪公路上,一辆摩托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车、措施失当是事故主因。

今年5月19日晚,成都市三圣乡银杏大道十字路口,一辆摩托车被一辆运渣车撞翻,摩托车上3人二死一伤,唯一幸存者被迫截肢。

悲剧背后,是一组不能忽视的数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最新统计显示,上半年,全省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超过全省总量的4成,其中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摩托车俨然成为农村地区的“马路杀手”。

什么原因导致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如何遏制住这一势头减少“马路杀手”伤害?7月底至8月初,记者展开调查。

杀伤力”有多强?

一个基层交警中队,一天处理28起摩托车事故

8月3日下午1点半,35度高温。广元市公安交警支队昭化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李永鸿步伐沉重地回到中队,“这已是今天第二起摩托车事故了。”李永鸿说,他们辖区的道路多为山路,有急弯和陡坡,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大幅增加,现在还是摩托车事故淡季,冬季时,最多一天处理了28起摩托车交通事故。

摩托车因其便捷性,已成为农村群众的重要交通工具。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366万辆,其中登记在册的摩托车647万余辆,占机动车总量近一半。而登记的摩托车车主中,农村户口者居多。

随着农村摩托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量也与日俱增。以广元为例,去年,广元市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占总事故数、总死亡人数的30%左右,“庞大的摩托车大军,已成为交通安全事故的最大制造者。”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益科说。

相同情况也发生在绵阳、南充等地农村。1-6月,全省发生的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47.2%,致死人数占总死亡量的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