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贫困县“摘帽”考核启动

05.12.2017  13:41

 

  我省2017年计划摘帽贫困县省级验收评估和成效考核工作12月1正式启动。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15个省级牵头部门和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等58个省级配合部门抽调的375名业务骨干,分为15个省级部门验收组,将在10天时间内,对北川县等10个国定贫困县和巴中市恩阳区等5个省定贫困县进行省级验收评估和成效考核工作。同时,由四川大学、省社科院等15家单位抽调的950余名业务骨干,将分为15个第三方评估组,同步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此次省级验收评估和成效考核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验收评估内容

  1。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综合贫困发生率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申请退出贫困县2014年底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综合贫困发生率高于3%的,不得退出。

  2。脱贫人口错退率。指抽样错退人口数占抽样脱贫人口数的比重。错退人口,指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错退率高于2%的,建议不予退出。

  3。贫困人口漏评率。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占抽查村未建档立卡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漏评人口,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漏评率超过2%的,建议不予退出。

  4。贫困人口错评率。指调查核实的错评人口数占抽查村建档立卡人口的比重。错评人口,指不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错评率高于2%的,建议不予退出。

  5。群众认可度。指调查户中认可户数占调查户总数的比重。群众认可度,指调查户对脱贫攻坚政策、帮扶措施及成效、脱贫退出等认可、认账。认可度低于90%的,建议不予退出。

  6。乡(镇)“三有”。按照贫困县退出“三有”标准,做到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未达到“三有”标准的,提出处理意见。

  (二)考核评估内容

  1。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2。精准识别。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漏评率、错评率,脱贫人口退出错退率。

  3。精准帮扶。考核因村因户帮扶政策落实、帮扶措施落实、帮扶工作成效等方面群众认可度。

  4。专项考核。包括专项扶贫、定点扶贫、对口帮扶等

  (三)综合评价内容

  1。验收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贫困县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包括:产业、“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帮扶、资金使用效益、特殊贫困措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提出综合评价结论意见。

  2。考核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考核县组织领导、脱贫攻坚部署、政策落实(包括:年度计划、五个一批落实、精准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总结3-5个先进典型,查找3-5个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3-5条意见建议。

  根据省级验收评估情况,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贫困县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明年2月底前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项评估检查合格后,由省政府批准退出。省定贫困县,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省政府批准退出。所涉及的考核内容,纳入2018年1月份全省160个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