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法庭搬到家门口 “司法大拜年”服务群众

16.01.2014  10:41
内容摘要: 太辛苦你们法官了,这么冷的天,还上山来为我们调解......”15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彭山县法院日前在该县地处山区的江口镇茶场村一组当事人家门口前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当事人家门前现场开庭

    中新四川网1月15日电(刘刚 钟成 张英)“太辛苦你们法官了,这么冷的天,还上山来为我们调解......”15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彭山县法院日前在该县地处山区的江口镇茶场村一组当事人家门口前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据介绍,赵某诉袁某离婚纠纷一案,彭山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得知袁某长期患病,行动困难,不便到县城参加庭审,遂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袁某的家中,采取方便群众参加庭审的巡回开庭方式办案。当日上午9点整,庭审正式开始。赵某诉称,袁某性格暴躁、猜忌心较重,经常恶言恶语,婚后矛盾不断,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袁某辩称,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不能离婚。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主审法官一面维持法庭秩序,总结双方争议的焦点。另一面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用当事人能接受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语言,分头给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期间,还征询了当地群众的意见。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与说服,原告主动撤回了诉讼,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破镜重圆。
  “二人能够重归于好,要感谢法官的认真办案,真心调解。到群众家中进行现场审案的做法,既让我们看到了真心为民的好法官身影,也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一位参加现场庭审的群众说到。
  据悉,此次巡回审判是彭山县法院开展以“转变作风,司法为民”为主题的“司法大拜年”活动的一个缩影。自2013年12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便民利民诉讼,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和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共巡回办案26件,开展法律宣传1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8人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