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根治代际贫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国330万乡村教师的待遇有望大幅提高。《计划》明确提出,统一城乡教师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为提高乡村教师荣誉感,《计划》特别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6月9日 南方都市报)
乡村地区教师工作辛苦、待遇差是不争的事实,且发展空间较为狭窄。在人才流动上,由于我国逐渐打破了传统的人才流动壁垒,使得人才流动呈现出了一种更加自由的景象,优秀人才多半涌入了大中城市,而选择去乡村地区的人则屈指可数。
然而,不可忽视的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乡村地区优秀教师缺乏的困境更是加剧了这一差距。我国乡村地区人口众多,随着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村适龄人口的受教育需求也逐渐增强。在此情形之下,国家就有必要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乡村地区的教育事业。
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人才,而教师作为培养人才的主体,其对于乡村地区发展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务必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以往,我国乡村地区在吸引优秀人才上,多半是采取精神奖励与国家倡导的方式,这些措施都收效甚微,因为这些措施单纯强调奉献精神而忽视了人的正常物质和精神需要。
在人才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并扎根于乡村教育,就必须要重视改善乡村地区教师的待遇,可以分为物质待遇、精神待遇与发展待遇等方面。唯有满足广大人才的基础性需要和发展性需要,我国的广大乡村学校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
此次出台的为广大乡村教师涨工资,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八项具体的政策,充分显示出了国家对于乡村教育、乡村教师的重视。我们期待,这些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捍卫乡村地区教师的基本权利,满足他们的生存与发展所需,为乡村教育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用更优良的教育培养出更多农家子弟,从源头上根治代际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