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提醒:日常消费擦亮眼 当心“傍名牌”产品

05.05.2018  11:33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4日讯(记者 李丹)自己的商品没有名气,一些商家就想通过“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让商品名称、包装等看起来和知名品牌相似,让消费者误以为就是某名牌商品,从而扩大销量获取利润。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辛苦站稳市场的知名品牌而言也是极不公平的。

  哪些行为属于“市场混淆”?4日,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处长杨键介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都属于混淆行为。经营者实施上述混淆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全省刚刚结束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行动中,四川省多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批市场混淆违法案件。其中,南充市嘉陵区工商和质监局查处一起利用二维码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企业字号名称实施混淆的违法案件。当事人销售假冒标称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豹HB”牌防水涂料,同时张贴了二维码防伪标签,扫描二维码会出现“深圳市黑豹建材有限公司”公众号链接(“深圳市黑豹建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是两家不同企业,“深圳市黑豹建材有限公司”是业内知名企业,而“黑豹HB”商标是“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当事人涉嫌利用二维码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企业字号名称实施混淆行为,是一种比较新颖的混淆手段,同时还存在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伪造厂名厂址等多种违法行为,已分别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另外,还有一种是与知名品牌商品外包装、装潢近似的混淆行为。阿坝州红原县工商质量和食药监管局查处一起擅自销售使用与可口可乐包装、装潢相近似的混淆违法案件。 “可口可乐”注册商标为红底白字,经长期使用,已为广大消费者熟悉,红原县一家商店销售的奏山可乐味饮料包装装潢与可口可乐包装装潢相近似。调查过程中,红原县消委会将产品以实物图文进行对比,并向公众发放随机调查问卷,结果表明当事人行为已造成消费者误认。当事人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傍名牌”发展不是长久之计。杨键提醒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要有属于自己的商标品牌,以真材实料获得消费者认可。另外,消费者日常选购商品时要仔细辨别产品名称、包装等,不能贪图便宜忽略质量,最好到专卖店等正规门店选购。购物后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