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办春节安全提示:不到窨井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18.02.2015  11:36
  7日,成都市天府新区会龙路附近一小区,8岁男孩龙龙在窨井盖旁放鞭炮,鞭炮引燃沼气,发生爆炸,将龙龙炸成重伤。每年春节前后,都会有一些人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省政府安办特别提醒公众过节勿忘安全,共度平安佳节。

  发现安全隐患打12350举报

  省政府安办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运转。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请拨打12350进行举报。

  春节出行时,乘坐汽车、火车等各类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乘坐非法车(船)、超载车(船)。

  不到窨井附近放烟花爆竹

  购买烟花爆竹,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线、易燃物、窨井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严禁向窨井内投放已点燃的鞭炮。

  春节期间,外出购物或旅游要提前熟悉所在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记者 席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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