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02.02.2015  20:58

  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30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遵循会议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中的重要问题,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截至1月29日10:00,会议共收到提案907件,提出提案的委员493人、1464人次。提案委员会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立案876件。其中,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747件,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提案122件,界别、联组提案4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3件。

  本次会议提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发展、依法治省,关注民生改善、和谐稳定,内容涵盖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459件,占立案总数的52.4%;政治建设方面74件,占8.45%;文化建设方面32件,占3.65%;社会建设方面 275件,占31.3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36件,占4.11%。

  一、经济建设方面。主要建议有:创新机制、整合力量,抢抓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实施重大项目,加快天府新区建设步伐;发挥人力资本作用,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改革科技考评指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实施及监管;完善创新激励机制,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加强融资中介监管,促进我省融资企业健康发展;创新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布局建设专业化分工体系,推进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释放市场有效需求拉动,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强现代物流业,提升我省经济综合竞争力;以康养产业发展为引领,激发我省养老产业发展活力;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发展,加快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激活农村“五权”,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确保我省粮食安全等。

  二、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建议有:完善基层治理,夯实依法治省基础;鼓励支持民间力量参与四川普法基地建设;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维护法院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设立“律师绿色通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控制政府重大决策风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完善协商制度,加强实践探索,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加强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等。

  三、文化建设方面。主要建议有:强化政策激励,扶持龙头企业,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校地共建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弘扬我省中医药文化;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快发展四川体育产业;保护和利用好川陕苏区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我省全民阅读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扬扶持力度;搞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弘扬抗战文化,传承抗战精神等。

  四、社会建设方面。主要建议有:加强九年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规范中、小学择校费收取、使用管理;加强重点社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我省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缓解就业难问题;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药品监管,控制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完善我省职工职业病医疗保障体系,尽快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加大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改善民族地区医疗服务现状;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现我省连片特困地区边缘区“精准扶贫”;全面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将困难职工健康体检纳入民生工程;建立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构建多元化的绿色立体交通体系,解决成都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等。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建议有: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启动“蓝天工程”,治理成都平原灰霾污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湿地保护,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我省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保护长江流域水环境;公开我省垃圾焚烧厂布点、排放及达标情况,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社会化监督机制等。

  会议闭幕后,省政协将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将立案提案分送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对未立案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商请提案者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或作为委员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同时,省政协将开展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审查交办。希望省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广大委员闭会期间继续积极提交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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