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看病需满足3条件 宜宾每月提12.5万\"看病\"

18.11.2013  10:40

宜宾已实行6 年,平均每月花12.5万“看病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在开展“公积金看病”的业务。昨日,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宜宾早在2007年就已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但提取有3个前提:一是公积金没有进行贷款,二是医疗费用在25000元以上;三是提取范围需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值得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治病后如需贷款需要间隔一年。

办理:覆盖八县两区 提取需要3个前提

今年8月2日,宜宾市长宁县69岁的李老太经医生诊断,患上“反复性劳工性心累”等疾病,共计花掉医药费47392元整。由于李老太的情况符合宜宾市“大病公积金提取”规定,且全部为自费,家里比较困难的她成功提取同等额度公积金支付医疗费。

记者昨日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看病”的办法早在2007年就开始在宜宾试运行,现在已经覆盖了宜宾市内的八县两区。根据规定,宜宾本籍职工在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下,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含本人的父母、子女)一次性医疗费用在25000元以上的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救急。

注意:有医保报销的 要先扣掉报销部分

不过,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患者自身还有社保等部分报销,公积金就只能提取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外的自费额度。比如,如果患者医药费共计5万元,医保报销2万元,那么剩下的3万元可以从公积金账户提取。

据了解,宜宾住房公积金中心平均每月要提取12.5万元救急钱给有需要宜宾本籍职工看病。那么如果是医疗费用过大,一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那么是否可以再从其他公积金账户里划取?该负责人表示,只要满足提取的几个条件,叠加也是可以的。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