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5.12.2013  15:36

  市民吴先生询问:我已工作几年,最近收到了另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职位好待遇高,颇为动心。然而该公司要求我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我提前离职,就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人社局回复:《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方面有约定,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这两种情况的违约金数额也不是由用人单位随意确定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学会拒绝离职“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