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提供强力法治保障——《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出台侧记

27.05.2021  19:02

 

  5月26日,标志成都市会展业发展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彰显成都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行动和决心的《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

 

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会展业作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产品展示交易、技术交流合作、要素融合互动以及服务业态发展等方面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备受关注,已成为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文化影响力、区域带动力和综合实力的重点领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展览业发展高度重视。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转变的目标,并在改革管理体制、推进创新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引导等方面对发展展览业作了安排部署。

  2019年,成都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之都。

  成都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提出,要高水平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引育一批“名展、名馆、名企、名业”,创新会展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构建产业链条完整、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生活配套的会展产业生态体系,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成都市会展业发展势头良好,国际国内影响力、竞争力和中西部领先发展地位不断提升。去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展活动举办一度陷入停滞。

  但自去年5月底逐步恢复线下展览举办之后,重大会展活动数量、展出总面积、会展业总收入等主要运行指标呈现出加速回暖、稳步复苏发展态势。会展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辟线上会展新“阵地”,成都市会展业逐步走出疫情阴霾。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会展业竞争力指数报告》显示,成都连续四年位列总榜第4位、中西部第1位,紧随上海、北京和广州之后。但也要看到,成都与其他城市之间的竞争力指数差距不大,特色优势不明显,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仍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

  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均未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缺乏顶层设计指导。因此,全面总结成都市会展业发展实践,参考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的有益探索,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固化,对会展业未来发展予以引导促进,推动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制定《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十分必要。

  

条例》的诞生过程

 

  《条例》从立项、起草到出台历时两年半。

  由于国家层面只有国务院2015年第15号文作为纲领性文件统筹指导全国展览业发展,《条例》的制定缺乏明确的上位法根据和指引。因此,开展地方立法的每一步,都必须脚踏实地深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条例》能够充分起到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做足功课,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在国务院2015年第15号文的指导下,杭州、西安、南宁等地已相继开展地方立法,取得一定有益成果。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法规起草阶段,会同起草单位赴杭州、西安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各地立法经验。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中,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围绕成都市会展业发展的法治保障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从成都市会展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相关问题着手,围绕当前会展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模式及市场化运作情况、会展活动规范、政策保障等方面,深入分析当前推动成都市会展业发展需要地方立法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事项,对成都市会展业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就立法拟解决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媒体、官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程序征求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代表小组、市政协立法协商专家组和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意见,还点对点征求了行业协会、举办单位、场馆单位意见,收集到各方面意见建议一百余条。通过现场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吸纳,累计吸收了二十余条具体修改意见。

  

条例》的特色亮点

 

  对比研究各地法规、规章,成都市《条例》久经磨砺,出台历时长,调研扎实充分,特色亮点引人注目。

  明确促进会展业发展的价值导向,留足会展及相关产业发展空间。考虑到会展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会展活动形式将会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相关产业发展而不断创新,在界定会展业概念时,《条例》未按照一般做法列举会展活动类型,而是结合成都市实际,通过细化会展活动概念的方式,为未来探索多样化会展活动模式预留空间。同时,《条例》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会产一体、行业自律作为会展业发展的总体原则,强化市政府对国际会展之都建设的统筹领导,进一步明确《条例》促进和引导会展业发展的立法取向。

  全力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健全会展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条例》从推动会展与产业融合发展、国际化发展和加强区域合作、企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政策支持体系。《条例》明确推动会展与产业一体化发展,鼓励举办与主导产业契合度高、标识度强、显示度鲜明的品牌会展活动,提高产业功能区集聚度和产业能级。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等区域协同发展,支持本地企业和项目申请国际认证,培育境外组展办展能力,强化会展博览平台与自贸区、综保区、空港铁路港等重大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提升会展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高层次、紧缺会展人才引进,鼓励成都市高校加强相关人才培养,推进产学研协调合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会展营商环境,推动职责下沉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条例》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作了完善的制度安排。明确在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会展服务窗口,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力争实现企业办展、参展“最多跑一次”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线上会展新业态加速发展,中小会展活动呈现“遍地开花”态势,《条例》及时回应行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职责下沉,健全会展活动备案制度,尽最大可能为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会展活动营造宽松、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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