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项措施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管控

24.02.2017  13:11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有效防范煤矿重大事故,四川省采取三项措施,全面管控煤矿生产建设行为。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打非治违”重要性认识。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深刻吸取去年省内外一系列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导致煤矿较大、重特大煤矿事故发生的教训,充分认识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危害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广 泛宣传,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把规范区域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杜绝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关键、最重要的措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秩序管控措施。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煤矿“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停产煤矿隐患整改、复工复产、采掘头面和入井人数、火工产品等的审批、验收、核定;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驻矿盯守、定点联系制度,加强巡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和隐患整改及假建设、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范围、超层越界、证件超期等“六假六超”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三是建立煤矿依法守规承诺制度。要求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煤矿向县(市、区)政府签订依法守规生产,杜绝“六假六超”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承诺书。承诺书在煤矿井口显要位置永久张贴,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