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三措施”强化沼气集中供气安全生产工作

29.09.2015  07:05

  为扎实落实《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农能函〔2015〕36号)和市县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农能办组织全体职工、施工单位、建设业主、养殖场业主和部分供气户,从9月1日起,“三措施”强化沼气集中供气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落实安全建设、运行、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责任。 凡新开工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县农能办落实了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三落实”,落实安全施工责任、措施、人员;指导建设业主“三到位”,沼气生产运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标识到位、安全宣传到位;注重养殖场和供气户“三明白”,明白沼气安全生产、明白沼气安全使用操作、明白沼气安全知识。

   二是加大安全宣传、培训、指导工作,普及安全知识。 今年已制作沼气安全宣传视频1个、信息2则、宣传手册1万册、挂图5000张等,通过电视台、新农通、村社干部会、技术指导会等进行宣传;组织全县5个集中供气站管理人员、养殖场业主、乡镇农技人员、供气户等到沼气站现场、供气户进行安全培训;派出专人对沼气站建设、供气管网、供气户安装使用操作等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三是强化安全督查、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组织全办人员和相关单位,对集中供气安全施工开展“三项督查”:督查核查施工安全记录、督查安全施工人员到岗情况、督查安全施工应急措施情况;对沼气站安全隐患进行“三大排查”:安全标识是否醒目、安全管理是否科学、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督促施工单位科学布局沼气站内设施设备等,规范安装供气管网、入户设施等。

  2015年9月22日,县农能办、石铁乡政府组织池岸村村社干部、养殖场业主、施工单位和拟供气户,开展沼气集中供气安全知识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