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三措并举”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26.08.2014  18:24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我委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好《条例》精神。省委组织部转发了《中组部关于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下发后,委党组又及时安排部署,在委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一是专门汇编《条例》学习资料。根据《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干部人事处专门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8个中央、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汇编成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一本,要求处级以上领导认真准确领会《条例》精神和要求。
  二是在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专题组织《条例》学习。8月22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在家的委领导和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会,干部人事处处长蔡钦在会上发言谈了学习心得体会,委党组书记、主任姚斌同志主持了学习会。姚斌要求领导干部要紧紧抓住《条例》重点,做到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将《条例》规定和《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再细化、深理解、把握准。
  三是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按照《条例》和《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精神,面对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吸收干部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委系统实际,拟订《委系统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按照新《条例》规定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