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多措并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8.07.2017  11:11
  一是创新资金支持和分配管理方式。省财政出资50亿元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中小企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多支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已募集资金230亿元,投资项目41项。推行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后补助、贷款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等新型支持方式,鼓励支持各成果转化主体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整合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将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品、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等资金统一整合优化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资金,形成支持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促进作用。

  三是改进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落实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取消绩效支出、劳务费比例限制等政策,2017年全省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支出预算,劳务费占比12.9%、同比增加40%,绩效支出占比5.3%、同比增加1.7倍,人员激励明显增加。督促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完善差旅会议、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联合科技厅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科研项目管理配套办法等,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