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推进落实河长制“路线图” 确定“四张清单”

18.05.2017  15:40

  2017年底前,四川省将全面建立河长制,并编制完成全省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到2020年,全省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四川省推进落实河长制的“路线图”。

  依据《方案》,四川省将在5月底前,在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全省所有河流的河(段)长全覆盖。

  四川的河长制,实施范围包括纳入全国水利普查的河流湖泊、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湖泊以及老百姓通俗认为的河道。

  组织框架方面,省、市、县、乡四级分别设立总河(段)长,县级以上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上,在省级层面,省委书记担任省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担任总河长;市、县、乡层面,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第一总河(段)长、总河(段)长,并分别兼任1条重要河流的河(段)长。

  河长职责方面,各级河长主要负责监督各部门落实责任、协调推进河湖联防联控等工作。各级河(段)长和河长制办公室不得代替部门行政执法、不能代替部门“三定”职能,也不能取代河湖保护地方主体责任。

  《方案》还给出四川省落实河长制推进目标和实施目标。推进目标为,6月底前,建立各级部门协调等工作制度,确定各级验收制度和考核问责、激励机制,提出年度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张清单”。实施目标为,预计到2020年,明晰跨行政区域河流管理责任、上下游及左右岸建立起联防联控机制、完成省市县主要河流水功能区划定等。

  为达成目标,《方案》给出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加强执法监督6个大项、14个子项及45个小项的任务清单,并明确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责任。(记者 王成栋)

责任编辑:李娟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