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意见》印发实施

14.04.2017  18:08
  2017年3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了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精神和王东明书记在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87会议上作出的“针对芦山地震灾区‘五年整体跨越’提出系统的推进措施”的指示要求。
  《意见》综合考虑芦山地震灾区在胜利完成三年重建任务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面临的机遇及挑战,一是提出了雅安灾区和邛崃灾区到2018年和2020年要实现的阶段性总体目标;二是明确了涉及巩固重建成果、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建设生态绿色家园、大力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等六大方面18项具体推进措施;三是从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财力补助和资金支持、帮助招商引资、用地政策支持、水电资源开发支持等方面,研究形成了具体的支持政策;四是针对重点园区建设、特色工业产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招商引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城镇体系建设、脱贫攻坚等专项领域提出了具体推进目标;五是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各项重点任务和支持措施具体分解到雅安市、成都市政府和26个省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