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本报讯(记者 陆峰) 4月26日下午,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治太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省委书记罗志军作出批示,省长李学勇出席会议并对做好今年治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罗志军在批示中指出,太湖治理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举足轻重。2013年,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克服多年未遇的持续高温少雨等极端气候影响,连续第六年实现国家“两个确保”的治太目标。但是,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太湖治理是一项重要、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决不能有丝毫松懈。2014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治太新要求,强化环境制度刚性约束,着力破解水污染防治难题,改革创新,铁腕治污,全力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工作,在更高水平上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促进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修复,努力把太湖治理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
李学勇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推进太湖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2013年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太湖治理,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实现了“两个确保”的目标。李学勇指出,虽然太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力度仍需加大。要继续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铁腕治污不动摇、科学治太不松劲,扎实做好新一轮治太工作,促进太湖水质持续改善、流域生态持续修复。
李学勇指出,今年是落实修编后治太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的第一年,要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目标。一是坚持把实现安全度夏作为太湖治理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监测预警、清淤捞藻、调水引流等综合举措,确保太湖安全度夏,守好安全供水底线。二是坚持把提高控源截污水平作为太湖治理的关键之举,统筹推进重点水污染物管控、优化产业布局、工业点源治理、治污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治理,严格环境执法等工作。三是坚持把加强小流域水环境整治作为太湖治理的重要抓手,按照国家治太方案新要求,进一步加强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做到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持续改善河流水质。四是坚持把提升自然生态修复能力作为太湖治理的有效途径,编制并启动新一轮太湖湖体生态清淤方案,重点推进湖泊自然岸线、湖湾和入湖河口生态修复,加强对流域内重要自然湿地保护。
李学勇强调,治太工作已进入攻坚过坎的关键阶段,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切实加强问题整改,改革资金项目管理方式,深化“河长制”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治太检查考核,积极探索在太湖流域率先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治太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副省长许津荣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省政府秘书长张敬华出席会议,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原标题:扎实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