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4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据发改委网站12日消息,2014年,将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发展。重点做好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综合改革、加快健康服务业财税价格、投资补助等关键政策落地、推动出台促进旅游消费的若干意见、推动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密切跟踪“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进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工作。
全文如下
2013年,各地各部门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优先,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领域服务产业,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质量和效益,社会事业总体发展水平稳步提高。
一、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
(一)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印发实施规划综合评估方案(草案),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试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形成监测评估长效机制。研究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不断健全标准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
(二)社会管理方式得到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居住证制度,重点解决人口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重点人群保障进一步加强。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深化对鳏寡孤独老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关爱行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夯实。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三)教育发展改革稳步推进。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持续提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以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呈快速普及之势。2013年高考录取率超过7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12年30%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加强推进教育经费监管和投入绩效评价工作。425个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已开展了阶段性评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在抓紧制订,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投入机制和评价机制等方面改革方案已经明确,开始有序推进。继续落实促进教育公平各项措施。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全。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深入推进,20种重大疾病实际报销70%左右。继续推进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稳定在90%以上。继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年安排中央投资超过214亿元,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和医药卫生信息化等建设。全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78.5%的村卫生室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国已有23.5%的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改革试点。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发展多元化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商业健康保险等。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继续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西新工程等一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专项。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全面推开。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10万多家国有新闻出版单位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52家出版、报业、发行、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及印刷企业在海内外上市。研究起草《推进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六)旅游业总体发展态势平稳。《旅游法》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相继出台,法定节假日安排进一步完善,研究起草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2013年旅游总收入、国内旅游人数、国内旅游收入、出境旅游人数稳步增长。
(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发展养老服务业进行了全面部署,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全力抓好芦山等地震救灾和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研究制定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具体方案。全国近一半省份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急需的康复医疗项目逐步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八)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印发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实现提标扩面,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力度不断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基本覆盖全部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婚检率和产前筛查逐步提高。
(九)群众体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安排中央投资3亿元支持70个县级体育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中央财政研究安排专项资金,对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的大型体育场馆进行补助。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全国已创建8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及示范基地。
二、进一步推动社会领域创新发展
2014年,将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发展。一方面,发挥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发挥消费的拉动效应,积极发展社会领域产业,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作为引领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健全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的城乡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细化实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二是从源头强化社会治理。规范社会行为、调解利益关系,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引导人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完善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的政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特殊人群关怀帮扶,规范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是加快发展社会领域产业。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健康服务业财税价格、投资补助等关键政策落地,开展社会办医疗国家联系点工作。推动文化创意与制造、建筑、信息、旅游、文化体育、特色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旅游法》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推动出台促进旅游消费的若干意见。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投入机制和评价机制改革,均衡义务教育资源特别是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稳妥扎实有序推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密切跟踪“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进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五是加强社会领域宏观调控。做好社会领域宏观调控与人口发展、产业需求、城镇化等领域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统计监测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建设,加强对规划计划、发展政策和重大改革的效果评估。加强舆情分析和引导,深入开展社会发展形势研判和重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