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对外转让债权外债改革

01.09.2016  14:38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加强全口径外债管理。近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加强全口径外债管理。近日,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对外转让债权外债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1712号),将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统一纳入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有关规定。